皖体产〔2018〕27号
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做好 “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和《体育总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准入服务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将采取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的改革方式进行管理。
为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改革政策,进一步明确“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省体育局制订了《安徽省体育局“证照分离”改革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实际,积极宣传,主动加强对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促进全省体育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体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安徽省体育局“证照分离”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17号)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8〕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改革涉及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具体事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三、改革方式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体育总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准入服务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将采取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的改革方式进行管理。
四、优化审批流程
(一)制定优化准入服务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二)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三)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四)精简办事材料,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核验。
(五)制定加强事中事后具体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六)推进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七)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实施协同监管。按照后置审批有关要求,厘清工商、体育部门市场监管职责,建立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建立市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实现与发改委、工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提高监管效能。
(二)实施自律监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治自律,推进行业自律,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监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主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
(三)实施社会监督。尝试探索依法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进行检查、检验、检测,积极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在鉴证市场主体经营资质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推进监管信息公开,畅通公众知情和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
(四)实施分级监管。省、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县(区)体育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属地管理,市级体育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对辖区内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监管,督促县(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联合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进行定向抽查。
安徽省体育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