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体育强省建设方案》(皖政〔2021〕43号),推动我市体育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草拟了《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公开方式
《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正文将登载在
黄山市体育局网站https://tyj.huangshan.gov.cn/zxzx/tzgg/8961458.html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黄山市体育局办公室(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7-2号,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3124169033@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黄山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9-254502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胡扬帆。
4.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 起草背景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建成体育强国;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提出2035年建成体育强省;2021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体育强省建设方案》。市委、市政府对体育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听取体育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体育工作,对推进我市体育高质量发展,建设体育强市提出明确要求。
二、起草依据
《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体育强省建设方案》。
三、起草过程
经认真调研分析,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等共43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体育强省建设方案》,落实市委建设体育强市部署要求,开创我市体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体育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全民健身广泛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超过4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3.48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92%;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项目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具活力;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成为创新型文化强市重要品牌。
到2030年,体育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建成体育强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超过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3.5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93%。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体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10亿元;体育文化广泛弘扬,体育文化价值和作用充分彰显。
到2035年,体育成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黄山的标志性事业,建成体育强市。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实现均等化、便民化、智能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超过5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3.54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60亿元。体育文化成为展示黄山形象的重要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统筹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设施。制定全市公共体育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标准,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15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全民健身设施标准,推进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动体育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利用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建设类型丰富的“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探索社区“365健身空间”标准化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提升体育场地设施综合利用率。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全民健身 健康黄山”为主题,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有效途径,构建“品牌赛事+区县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广泛举办社区运动会,逐步拓展市、县(区)、社区三级联赛项目。推动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和职工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积极举办、承办和参加全国及长三角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共同培育杭州都市圈等区域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深化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分项目制定体育赛事办赛指南和服务规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体育赛事活动。
3.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进体育总会建设向乡镇(街道)延伸,大力发展单项体育协会、行业和人群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体。重点培育扶持晨晚练点等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鼓励发展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加强备案管理,在组织建设、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扶持引导政策和等级评估机制,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发展。
4.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室,建立科学健身指导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全民健身场所(站点)健身指导服务全覆盖。实施国民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推进市、县(区)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全覆盖,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检测,评估运动能力和运动风险,开具个性化“运动处方”。推广体医融合创新成果,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落实群众业余运动等级评定标准,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达标测试活动。
5.加强和改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实施体教融合行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常态化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系,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使青少年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广泛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将冰雪运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在大中小学校设置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探索先入职后培训等过渡办法,聘用退役运动员到学校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体育相关专业,推动市及县(区)体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6.构建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坚持举市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创新市优秀运动队组建模式,形成以政府办为主导、合作办为辅助、社会办为补充的新格局。建立优秀运动员公开选拔制度,完善输送政策,充分调动县(区)、学校和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围绕“奥运争光、全运争先、省运争优”目标,建立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综合评估体系,适时调整我市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形成科学合理的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布局。
7.完善科学训练体系。加强优秀运动队复合型团队建设,构建以运动员为中心、教练员为首要、科医保障为基础的科学训练体系。健全教练员选拔、培养、引进、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国际国内一流教练员引进力度。建立体育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统筹市内外体育优质科技资源,探索开展跨学科、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工作,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我市体育科研攻关、科技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和引进各类高水平训练基地,打造集“训、科、医、教、服”为一体的一流训练基地。
8.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推进市、县(区)新型体校建设全覆盖,统筹各级体校项目布局,推动县(区)新型体校开展不少于5个奥运会运动项目,统一训练教学大纲,严格落实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有关规定。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加快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深化市运会改革,畅通青少年参赛通道。
9.推进“三大球”和冰雪项目发展。积极探索符合黄山市实际的“三大球”和冰雪项目发展路径,提升“三大球”和冰雪运动普及水平。鼓励县(区)、中小学校、俱乐部和社会力量合作建设“三大球”运动队。鼓励中小学大力发展“三大球”,构建“三大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导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冰雪运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多元化培养模式。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人才选拔和备战工作。
10.推进职业体育改革发展。积极探索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职业化发展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推动高尔夫、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拳击、电子竞技等运动项目职业化发展,建设和引进一批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建立健全全市体育俱乐部联赛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备战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和单项国际国内重要赛事。
(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1.优化体育产业布局。支持全省打造皖南体育旅游示范区,加强规划引导,聚焦“国际化、时尚化、精品化、特色化”,构建以市运动休闲综合服务中心(中心城区),黄山山地户外运动休闲发展带和新安江流域运动休闲发展带,中部运动休闲发展核心区、东部古城民俗文化发展区和西部生态运动休闲发展区为主体的“一心、两带、三区”运动休闲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形成以体育服务业为龙头,以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建筑业为补充,以竞赛表演、体育旅游、运动康养为主要业态,全域联动、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支持县(区)结合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体育产业。
12.打造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开展“双招双引”,推动体育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在体育装备制造、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康复等领域招引一批头部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体育+”“+体育”,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养老、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催生体育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构建覆盖全市的“智慧体育”网络服务体系,推进体育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扩大体育有效投资,谋划建设一批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汽车自驾营地等重大项目。推动体育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
13.促进体育消费升级。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发放体育消费券,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丰富体育消费产品,拓展体育健身、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体育消费。积极申办国内国际高端赛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赛事,打响中国黄山绿水青山运动会、环黄山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体育赛事品牌,培育黄山马拉松及电子竞技等竞赛品牌。主动融入、积极推动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打造全国汽车自驾营地集群黄山品牌。创新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推进体育消费便利化。完善体育消费维权方式,保护体育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14.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多元力量参与场馆设施建设。建立体育资源高效利用机制,推动各类体育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体育产业政策,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已有税费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理安排体育产业供地。探索市场化运营新模式,推进公共体育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运行机制改革。落实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推动安保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四)推动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15.传承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着力培育发展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讲好以为国为省为市争光为内核的体育故事,培育德技双馨的体育明星,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激发全市人民建设美好黄山的热情。
16.打造体育文化精品工程。丰富体育文化创作活动,支持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文学、影视、美术、摄影等体育文化作品创作。挖掘、整理和传承以传统武术、荡秋千等为代表的徽州特色传统体育项目,推动优秀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打造一批具有体育人文精神、地域发展特点、地方文化特色的黄山体育文化活动品牌。
17.加强体育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兴办体育博物馆,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扩大体育传播,提升黄山体育知名度、美誉度。丰富市运会、“绿水青山运动会”等赛事活动体育文化内涵。
18.提高对外交流影响力。深化与沪苏浙体育交流合作,推动长三角地区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协力打造全国体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和区域体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中西部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服务构建体育对外交往新格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体育交流合作,充分利用黄山山水人文特色和优秀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积极举办各类国际性体育文化交流活动,讲好安徽体育故事黄山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体育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市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协调机构,实行体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验收。
(二)加大政策支持。将体育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培养战略和实施计划,完善运动员、教练员、科医人员薪酬制度、培养体系和奖励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落实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完善体育产业统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定期督促检查。
(三)发展智慧体育。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依托“黄山智慧体育平台”探索建立全民健身大数据库,推进全民健身信息、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建立体育数据资源产权流通传输和安全保护制度与标准规范,提升体育智慧化服务水平。
(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依法治体,深入推进体育法治建设,打造高素质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体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严整治赛风赛纪,确保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压实各级责任,加强体育场馆设施、体育赛事活动等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体育安全底线。
反馈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20日,我单位就《体育强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黄山市体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告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线下,我局向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等单位征求了意见,收到修改意见3条。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1.建议将“重点任务第10条 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会同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删除或修改为:“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会同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兼职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
处理情况:采纳。
2. 建议将二、重点任务 (四)推动体育文化繁荣发展中第18条的配合单位增加黄山市发改委和黄山市外办。
处理情况:采纳。
3. 建议将重点任务第14条修改为:“优化体育产业政策,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理安排体育产业供地”。
处理情况:部分采纳。
黄山市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