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依据
文件起草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皖体竞〔2004〕13号),已经使用15年,部分条款内容与目前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相符,需要进行修订;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在我省居住、学习、训练的外省户籍运动员成为常态,如何保障此类人群注册参赛权益,需要有新的规定;三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信息化、便民化对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流程提出新的要求,相应的注册管理制定也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文件起草主要是依据国家体育总局2003年《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皖体青〔2019〕1号)、《关于外省市户籍运动员办理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体青〔2019〕12号)等相关文件。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14条,规定了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的管辖单位、注册类型、注册条件、注册年限、注册方式、注册时间,明确了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通过网络注册系统进行。
(一)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年度确认、重新注册三种类型。各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运动员具体情况,分类进行注册操作。
(二)安徽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的管理和监督,处理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争议和纠纷处理。安徽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相关省级体育协会(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单位)是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运动项目运动员注册审批。各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为注册单位,负责为所属青少年运动员办理注册,负责提交注册资料。
相关省级体育协会是指省体育局授权进行部分项目注册审批的单位,涉及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式摔跤等项目。
(三)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条件为:具有安徽省户籍或安徽省学籍。非安徽省户籍运动员办理注册,须提供提供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限定为普通中小学校学籍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四)各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须与注册运动员签订《注册代表协议书》,注册协议期限为2-4年,协议书扫描后上传网络注册系统,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注册运动员本人各留1份。未满16岁的注册运动员,《注册代表协议书》须有其监护人签字。
(五)运动员注册每年进行一次,注册办理期限为上一年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非运动员注册期,不办理运动员申请和审批。
(六)运动员注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注册结果向社会公布,注册单位、运动员、家长可以通过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网络注册系统查询运动员注册进度和注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