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
1.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国家体育总局2011-202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第五条第四款: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制定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规划,改善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条件,统筹布局、完善政策,建立规模、布局和结构合理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使在训青少年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每个奥运周期认定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300个。
2.《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青字〔2014〕75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该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赛科
三、服务对象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以及其他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中学、社会力量所办体校,以及省、市、县(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的项目队。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
2、申报书。
五、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及申报书;
2.体育行政部门提供推荐报告。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2.国民体质测试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2009〕560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2.《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第三十八条: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方案,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监测站点,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第三十九条:从事国民体质测定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对公民进行体质测定时,应当按照国家体质测定标准规范操作,为被测试者提供测定结果,对个人测定结果保密,并给予科学健身指导。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群体科
三、服务对象
3-69周岁市民
四、申报材料
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五、服务流程
1.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至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或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站进行监测。
2.监测: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或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对公民进行监测,监测后向公民提供监测报告和健身指南。
六、服务时限
重大节假日按计划1日内完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25992(群体科)
3.体育彩票兑奖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彩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4号)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二、承办机构
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芜湖分中心
三、服务对象
中奖彩民
四、申报材料
1.中奖彩票
2.身份证原件
五、服务流程
1.彩民出示中奖彩票及身份证;
2.分中心指定兑奖终端机验票;
3.打印中奖单并进行相关审核;
4.开具现金支票;
5.中奖人凭现金支票到指定银行领取奖金。
六、服务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6728 (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黄山分中心)
4.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青字〔2013〕10号)第七条:传统项目校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第十一条国家级传统项目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审核并命名,每3年进行1次。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订。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二条: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所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60所以上,办好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0所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40所以上。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训科、市教育局
三、服务对象
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申报书
2.自评材料
五、服务流程
1.申请学校提交申报报告、申报书;
2.申报体育专项特色学校,按《安徽省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评定细则及评分表》(附件1)上报自评;申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按《安徽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细则及评分表》(附件2)上报自评;
3.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评,上报结果。
4.体育行政部门提供推荐报告。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5.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第十条:发挥品牌项目示范作用。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等青少年体育品牌项目的服务功能和示范作用。
2.《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皖体青〔2014〕3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促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省体育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命名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训科
三、服务对象
市级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
2.提交《安徽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书》
五、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及相关材料;
2.填报《安徽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书》。
3.体育行政部门进行检查,提供推荐函、盖章。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6.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皖体青〔2013〕15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推动各级各类体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积极创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夯实我省竞技体育发展基础,省体育局在全省开展“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
2.《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4-2017)认定工作的通知》(皖体青〔2013〕26号):省体育局将在全省各级各类体校中开展新周期“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赛科
三、服务对象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以及其他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中学、社会力量所办体校,以及省、市、县(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的项目队。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
2、申报书。
五、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及申报书;
2.体育行政部门提供推荐报告。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7.安徽省高水平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皖体青〔2014〕28号)第四条:“基地”由省体育局审批,省体育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属地管理。
2.《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2015-2018)认定工作的通知》(皖体青〔2014〕33号):省体育局决定继续开展新周期“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认定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赛科
三、服务对象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以及其他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中学、社会力量所办体校,以及省、市、县(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的项目队。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
2、申报书。
五、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及申报书;
2.体育行政部门提供推荐报告。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8.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申报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第十条:发挥品牌项目示范作用。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等青少年体育品牌项目的服务功能和示范作用。
2.《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皖体青〔2014〕3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促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省体育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命名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赛科
三、服务对象
市级以上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
2、申报书。
五、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报告及申报书;
2、竞赛科审核;
3、现场察看;
4.体育行政部门提供推荐报告。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9.省级体育产业(旅游)基地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体育旅游产业基地评定办法的通知》(皖体产〔2015〕10号):四、体育旅游产业基地等级的申请:体育旅游产业基地每两年申报一次,评选采取企业自主申报与所属市级体育、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相结合。企业提出申请后,各市体育、旅游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后的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体育、旅游行政部门。
2.《安徽省体育产业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皖体产〔2014〕6号)第三条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并配合省体育局对辖区内认定的产业基地进行指导、管理。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法人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请人提供纳税证明;
4.申请人提供企业上年度统计和财务报表;
5.申请人提供企业相关荣誉;
6.申请人提供企业概况与发展规划。
五、服务流程
1.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委托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3.市体育局、旅游局进行共同审核合格后上报省体育局产业处。
六、服务时限
30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2(赛事活动产业办)
10. 市级青少年体育比赛、活动举办服务
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第八条 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第二条第七款: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训科、市教育局
三、服务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四、申报材料
1、报名表;
2、运动员资格证明。
五、服务流程
参加单位向竞赛科提交报名表,竞赛科经审核后配合参加单位开展活动。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11. 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体育局《关于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具体工作职责的通知》(皖体人〔2011〕49号):青少年体育处工作职责:负责全省基层教练员培训。
2.《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规划》(皖体青〔2011〕23号)。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竞训科
三、服务对象
全市体育教师、教练员
四、申报材料
三级社会指导员资格证书
五、服务流程
1.申请:向县区体育行政部门申请
2.审核:体育局群体科收到材料,审核符合条件后集中组织培训
六、服务时限
每年集中组织两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4(竞训科)
12.8月8日全民健身日宣传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560号):第十二条 第一款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群体科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
四、申报材料
无
五、服务流程
市体育局群体科每年8月8日前后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宣传。
六、服务时限
每年8月8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25992(群体科)
13.为社会提供健身服务指导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群体科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
四、申报材料
无
五、服务流程
市体育局群体科每年8月8日前后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并向群众免费提供健身指导服务。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25992(群体科)
14. 建设、维护、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560号):第二十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保护和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
2.《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8年(第1号)):第二十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体育设施由受赠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其他体育设施由其建设或者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382号):第一章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群体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五、服务流程
1.各街道、社区向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
2.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向市体育局群体科申报选报点。
3.群体科按年度计划安排建设任务。
六、服务时限
按照计划进度安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25992(市体育局群体科)
15.市体育馆免费及低收费开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十七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3.《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第十二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全体市民
四、申报材料
无
五、服务流程
市体育馆在固定时间免费开放,并做好相应场馆清扫等管理工作。
六、服务时限
羽毛球 工作日 07:00-14:00 免费
14:00-22:00 20元/时/片
篮球 节假日 07:00-15:00 免费
14:00-22:00 10元/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低收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86761(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综合部)
16.市游泳馆免费及低收费开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十七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3.《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第十二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全体市民
四、申报材料
无
五、服务流程
市游泳馆在固定时间免费开放,并做好相应场馆清扫等管理工作。
六、服务时限
1月至4月,11月至12月
工作日 08:00-13:00 免费
13:00-20:00 20元/次
节假日 07:00-15:00 免费
15:00-20:00 20元/次
5月至6月,9月至10月
工作日 08:00-13:00 10元/人
13:00-20:00 20元/次
节假日 07:00-15:00 免费
15:00-20:00 20元/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低收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86761(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综合部)
17.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第二条第五项: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在各地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2.中办、国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第二条第四项: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健身活动。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第三条第五项:鼓励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手段促进体育消费,丰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优化参赛体验。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群体科、赛事活动(产业)办
三、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五、服务流程
1.申请: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单位向市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市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开展:由各单位具体负责活动项目的组织开展。
六、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32652(赛事活动产业办)
18.黄山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场馆智慧体育平台场馆预定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明确推进“互联网+健身”,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2.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第四条: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针对人口密集区、老旧城区健身设施缺乏等痛点,引导支持各地建设完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补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组织实施新修订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召开全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现场会,加大对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评估督导力度,指导场馆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开放服务水平;研制体育公园配置等国家标准,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设计、智慧健身中心配置、体育场馆直播系统布设、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等工作指南,健全完善健身设施配建管理标准体系。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全体市民
四、申报材料
无
五、服务流程
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做好智慧体育平台场馆预定。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86761(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综合部)
19.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一条 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国家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
二、承办机构
市体育局群体科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
四、申报材料
三级社会指导员资格证书
五、服务流程
1.申请:向县区体育行政部门申请
2.审核:体育局群体科收到材料,审核符合条件后集中组织培训
六、服务时限
每年下半年集中组织一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25992(市体育局群体科)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