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77/202301-0001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1-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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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计划

作者: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03 08:40 信息来源:黄山市体育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体发〔2021〕19号),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一、发展目标

    有效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体育资源、文化资源,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体教融合运行机制和制度完善、注重实效的发展格局;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素养,逐渐完善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竞赛体系不断完善,实现全市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发展,使体教融合的成果服务于城市发展、文化传播和人的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促进青少年提高身体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重要内容。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学校成立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提升校内体育活动质量,学生体育活动参与率达到100%。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有条件的学校四年级以上的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引导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鼓励三大球和冰雪项目进校园。加大中小学校三大球代表队建设。鼓励中小学开设冰雪项目教学,建立手球、橄榄球等其他集体球类项目队伍,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适当激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整合原体育传统学校和特色体育项目学校资源,制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标准,推进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教育体育系统共同完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加快构建1+X(1所优质高中、2-3所初中、4-6所小学)的体育传统学校“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体育标准。教育部门要会同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体育部门在开展体质监测工作时,将青少年学生纳入监测范围,五年为一周期。(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5、改革中考体育项目设置与评价体系。不断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1、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共同研究制定赛事计划,打造黄山特色的体教融合品牌赛事。建立完善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校、区县、市)的三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市级体育部门每年举办全市性青少年锦标赛。各区、县组织好与市级锦标赛相衔接的区县级青少年体育联赛,鼓励区县之间开展区域联赛。学校要以班级、年级或社团、俱乐部等为单位开展校内竞赛、校际联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级运动会或体育节。(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教育、体育部门共同选拔运动员组队参加省级以上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组织、承办、参加全国、全省、长三角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活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对接省级以上的学生(青年)运动会、省运会赛制规程,完善黄山市运动会青少部竞赛项目设置,建立以体育、教育部门为主的综合性运动会工作机制。(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1、发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强化市业余体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阵地,完善市级体校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加强与学校联合办队,加强与长三角地区训练合作,市级业余体校在原来基础上力争每年新开展1个奥运项目,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成绩。鼓励市队区县办、学校办、俱乐部办、协会办,争创国家、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善体教融合的区县新型体校建设,构建完善的训练网络,在区县级新型体校中开展市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创建活动,至2025年,争取市级创建2个以上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区县共创建10个以上市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教育、体育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在校学生评定运动水平等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完善人才输送和选拔机制。加强中小学校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和训练工作,打通优秀运动员的输送培养渠道,建立输送和选拔机制。做好部分中小学对市、区县业余体校运动员文化课的托管工作,积极探索中小学运动队运动员文化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强化传统特色学校运动队的建设,把高水平运动队办到校园,让优秀运动员走出校园,探索建立学校体育特色训练基地。(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5、建立黄山市青少年体育人才信息化系统,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相关数据的科学管理,将在校学生和青少年运动员的体质健康数据纳入智慧黄山平台,建立黄山市优秀苗子资源库,青少年运动员资源库,借助平台进行运动员选拔、查询、统计、高招信息提示等。(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有序发展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

1、加强体育单项协会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专业性、权威性,丰富参与服务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内容,促进体育单项协会的健康发展。(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标准体系。严格社会体育俱乐部和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优质机构。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鼓励相关单位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深化体校改革

1、推进各级各类体校改革。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以适当形式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为其提供场地设施、教学服务、师资力量等。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市县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各区、县全面建成新型体校,进一步优化办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探索“市队县办、市队校办”模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体校与中小学校加强合作,采用跨校走教、共享教师等方式,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教育资源,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相应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合理保障工资薪酬。(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各地建立体校、学校合作机制,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1、提升体育教师专业技能。选派体育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体育研究、体育运动项目技能培训,增强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能力。优化体育教师适应运动员建设的能力结构,组织开展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大会。(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合理量化体育教师考核。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教师素质第一标准,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运动队训练、参赛、课后服务等工作在绩效考核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规范,打通体育教师在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赛事成绩互认通道,加大对体育教师支持力度。(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培养体育教育和训练带头人。每单项体育项目至少培养5名以上专家,建立体育教练员、优秀体育教师、体育指导员专家库,至2025年,培养体育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约200名。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力度,优化教师队伍适应运动队建设的能力结构,将骨干教师纳入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从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和体育人才引进工作。(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强化政策保障

1、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体系,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体育场馆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为中小学体育课后服务活动提供保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转播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5、研究制定体育特长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文化教育机会,打通升学通道,解决体育人才培养衔接问题。(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共青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各区、县参照市级层面成立本区域的体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本级体教融合工作的开展。

(二)保障体教融合工作经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应通过现有渠道支持体育、教育部门安排资金用于完善赛事体系、建设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体校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

(三)完善评估督导激励机制。高度重视体教融合工作,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通过统筹资源,加强考核等政策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压实地方责任,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评估,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