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 2022年“15 分钟健身圈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财政局: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民生工程启动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黄民生办〔2022〕5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 2022
年“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市体育局 黄山市财政局
2022 年 4 月 8 日
黄山市“15 分钟健身圈 ”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和《黄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提出的“实现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施网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2022 年,全市需新建或改扩建健身场地设施 76 个,根据人口要素,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区),进一步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
二、主要内容
( 一 ) 做好“15 分钟健身圈”规划布局。建立覆盖全市的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按照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对居住区 15 分钟、10 分钟、 5 分钟生活圈必备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要求,以场地为中心、结合城市社区行政区划、人口密度、服务半径等,规划“15分钟健身圈”,合理布局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场地类型包括基础运动场地、球类运动场地、冰雪运动场地、群众健身场地、综合性场馆、户外运动场地和其他体育场地。
( 二 )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会同市发改委落实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重点推进体育公园、田径运动场、全民健身中心、球类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建设。
( 三 ) 实施居住区公共健身设施达标工程。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 四 ) 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改造工程。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作用,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群众开放。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
三、资金筹措
(一)市体育局会同市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会同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积极争取省体育局、省财政厅奖补资金,支持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建设项目。市体育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根据各县(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配套进行奖补。
(三)各县(区)应承担的资金按建设任务实际情况予以落实。各地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和《黄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 二 ) 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区)建立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严格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
( 三 ) 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体育、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