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等文件精神,开展2021年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二、起草过程
市体育局根据省创强考核要求,联合市教育局拟定了《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每年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构建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含跳水>、体操、举重、射击、赛艇、皮划艇、击剑、拳击、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手球、橄榄球、轮滑项目形成小学、初中、高中相衔接的传校布局体系。
四、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
五、重点内容
(一)各县(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学校申报工作。
(二)本次创建工作分为学校自评、县(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复评、市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最终评定的方式进行。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布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系建设,构建“小学——初中——高中”相衔接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解决人才输送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